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879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将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悠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止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红色筑梦公益组。

(一)创意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一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三)成长组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四)就业型创业组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前能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五)红色筑梦公益组

鼓励本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大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参赛项目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具有可持续性。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红色筑梦公益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鼓励师生共创;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红色筑梦公益组,不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54-64日)

参赛团队填写附件1报名表和附件2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它说明,可参考附件2项目计划书模板),并制作1分钟项目展示视频,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uctcybs@163.com

项目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 ,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校名称.mp4”(例如:创意组+商务服务+智能快递+北京化工大学.mp4)。

同时,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网络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未在竞赛官网报名,或者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初赛(65-615日)

校内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初赛采用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筛选并公布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三)决赛(615-630日)

决赛采用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与评委提问。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

比赛将设置校级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约为5%、10%、20%,获奖名次按最终成绩进行排名,奖项比例会根据报名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

奖励办法: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管理条例》(北化大校学发[2017〕7号),学校对获奖参赛团队、指导教师,进行相应奖励。

获得校内赛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直接进入校级重点项目评审环节;已参加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追加资金支持。

六、工作分工

1.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和遴选“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优秀项目报名参赛。

2.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和遴选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3.教务处负责组织和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报名参赛。

4.大学科技园负责组织我校毕业生在科技园落户的创业企业报名参赛。

5.各学院

1)组织在校本科生、硕博生、毕业5年内院友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2)发挥学科优势,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别是师生共创项目)参赛。

3)重点挖掘和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参赛项目。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七、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 校内赛官方QQ群号:328173546

  微信群号:BUCT互联网+校内赛                                                              

2. 校内赛联系人:

魏杰,联系电话:64434745-8003;邮箱:weijie1@mail.buct.edu.cn

附:

附件1:互联网+比赛报名表

附件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参考格式

附件3: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2018.04版-学生端

附件4:附件4:《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管理条例(修订)》